黨員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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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xiāng)市一中團員代表大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團代會的召開是根據(jù)共青團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前一階段和將來一段時期的共青團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和規(guī)劃,具有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團代會的召開也將促進團的組織建設,在組織架構上起到進一步梳理和整合完善作用。開好團代會本身就是共青團的組織、宣傳等功能的有效體現(xiàn)和有力運作,從各班團代表的選舉到新一屆團委委員的產生,整個團代會包含的一系列工作過程都將促進團組織的發(fā)展成熟,為共青團工作今后的發(fā)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團內民主選舉制度
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共青團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產生團的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組織規(guī)程,是團內民主選舉的原則、方法、組織和程序等規(guī)定的總和。其中,《團章》中關于團內民主選舉的條文是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總則,團有關選舉工作的條例、規(guī)則、辦法、意見等都是依據(jù)團章確定的原則制定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是團的一項重要法規(guī)。
團的代表大會制度
團的代表大會制度是共青團組織體制的根本體現(xiàn),是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重要組成方面。團的代表大會是團的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為了保證團代表大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團內選舉規(guī)則根據(jù)團章規(guī)定,對各級團代表大會的屆期、職權、規(guī)模、代表構成與產生辦法,召集會議方式及召開會議的報批程序等都作了具體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的總和就成了團的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它是團內重要的組織制度。
第二章 團的代表大會的職權
根據(jù)團章規(guī)定,團的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查和批準我校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我校團的工作任務和有關重要事項;
(三)選舉出我校共青團委員會;
(四)選舉出席新鄉(xiāng)市團代表大會的代表。
第三章 團代表大會的指導思想
制定兩個選舉規(guī)則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改進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真正體現(xiàn)選舉人的意志,使團的民主選舉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這個指導思想貫穿于兩個選舉規(guī)則的各項條款中。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團內選舉必須堅持和體現(xiàn)黨的領導。這是從共青團組織的性質出發(fā),健全和完善團內民主選舉制度的基本立足點。
(二)團內選舉必須充分發(fā)揚民主;選舉規(guī)則規(guī)定了女團員團內選舉各環(huán)節(jié)中享有的民主權利。同時規(guī)定,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反復醞釀討論;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時可以另選他人;團內選舉應尊重和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fā)揚民主,體現(xiàn)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三)團內選舉必須實行差額選舉。差額選舉就是候選人數(shù)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選舉。
(四)團內選舉必須嚴格履行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
第四章 團代表大會的籌備
充分做好團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是開好團代表大會的前提條件和基礎。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成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定籌備工作計劃。
(二)召開團的全委會,作出召開團代表大會的決定。
(三)起草關于召開團代表大會的請示,報校黨委和團市委審批。
(四)印發(fā)代表選舉工作通知,組織指導代表選舉單位做好代表選舉工作。
(五)做好換屆人事安排工作,提出大會領導機構及其組成人員建議名單。
(六)起草團的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團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情況報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領導講話等。
(七)做好團代表大會選舉的準備工作。
(八)做好團代表大會的宣傳報道工作。
(九)做好團代表大會的會務準備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五章 籌備工作的組織領導
換屆選舉是團組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委員會不僅要按期進行換屆選舉,而且要積極主動地認真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團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應在校黨委的領導和上級團組織的指導下進行。如有必要時,也可以建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組織領導,但籌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提交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由團的委員會領導成員組成,書記或副書記任組長。
第六章 籌備工作機構的設置及其任務
根據(jù)工作需要,團的委員會成立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的,可從團的委員會有關部門抽調有經驗的同志組成若干工作小組,如人事安排工作小組、代表選舉工作小組、文件起草工作小組、會務準備工作小組等,分別負責團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有關事宜。
(一)人事安排工作小組。主要任務是:組織團的委員會預備人選的民主推薦、考察工作,并起草向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有關報告;擬定團代表大會領導機構組成人員建議名單;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建議名單,擬定代表團(組)長建議名單;編制團委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名冊、登記表,起草有關情況說明等。
(二)代表選舉工作小組。主要任務是:起草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組織、指導各選舉單位選舉代表;對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起草團代表大會和團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辦法;擬定團的代表大會特邀代表、列席人員名單;編制代表名冊等。
(三)文件起草工作小組。主要任務是:起草團委工作報告;起草團委負責同志在有關會議上的講話;起草有關決議、通知等文件材料。
(四)會務準備工作小組。主要任務是:編制團代表大會經費預算;擬定會議通知、會議日程安排及其他會務文件;制作會議有關證件等。
第七章 附 則
(一)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校團委。
(二)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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