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xiāng)市一中市級以上科研先進教師推薦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7-01-19 05:15:50瀏覽次數(shù):4412
新鄉(xiāng)市一中市級以上科研先進教師推薦辦法
為了調(diào)動廣大教師參與教育科研的積極性,促進教育科研骨干隊伍的快速成長,結合上級科研先進教師的評選條件,本著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一、推薦的必備條件
1.愛崗敬業(yè),具有較高的師德修養(yǎng)和專業(yè)素質(zhì)。有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和較高的科研水平,是我校的科研骨干。
2.積極參加教育科學研究,虛心學習,刻苦鉆研,成績突出。本年度主持市教科所認定的市級以上科研課題,或其科研成果被科研部門評為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本年度至少有一篇論文(或其他成果)在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專業(yè)刊物上發(fā)表,或獲得市級教育科研論文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注:以本年度市教科所相關文件為準。)
3.積極運用、推廣教育科研成果。
4.參與學校小課題研究。
二、推薦的基本程序。
1.參評人員自愿報名。
2.科研處根據(jù)量化考核積分進行排序。
三、量化考核積分辦法
1.近3年承擔市級以上教育科研部門所批準的課題研究并結項,權重60%(得分第一名者為60分,其余依次遞減)
主持省級以上課題研究(含省級)或獲得省級以上科研成果(含省級)一次計10分;
主持市級科研課題研究一次計8分;
參與省級科研課題研究一次計6分;
參與市級科研課題研究一次計4分。
參與校級課題研究并獲二等獎以上一次計2分。
2.本年度論文發(fā)表或獲獎,權重20%
在CN刊物上發(fā)表論文每一篇計5分;
論文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每一篇計3分;
論文獲市級二等獎以上每一篇計2分;
3.近二次績效考核和評教,權重20%
績效或評教得A一次,計10分;
績效或評教得B一次,計6分;
績效或評教得C一次,計2分;
績效或評教得D一次,計0分;
說明:
1.為了引導廣大教師參與規(guī)范的教科研活動,凡未經(jīng)學校推薦的論文、課題均不予認可。
2.參與外單位組織的課題研究,其研究內(nèi)容須和中學教育教學有關,并已在科研處登記備案,否則不予認可。
3.已結項課題需提供立項書和結項書,成果需提供成果證書和相關成果材料(論文或立項結項材料)。
4.成果論文類按論文獲獎計分,若多人合作完成,分值按人均計算;論文合著分值按人均計算。
5.同一內(nèi)容獲獎按最高獎項計分。
6.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7.本辦法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
8.本辦法自校長會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新鄉(xiāng)市一中
2015年3月20日